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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上风电产业发展风正劲 加快项目布局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23-07-27 18:17:17

厦门网讯 据东南网报道(记者 卢金福)近日,福建发改委发布《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结果的公示》,本次竞争配置项目包括长乐B区(调整)10万千瓦、长乐外海I区(南)30万千瓦、长乐外海J区65万千瓦、长乐外海K区55万千瓦、莆田湄洲湾外海40万千瓦,共5个场址、200万千瓦。作为全国海上风力资源最好的地区之一,福建海上风电产业发展风正劲,多个项目获批建设。

今年第一批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项目共5个场址

福建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了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工作(第一批),其中:长乐B区(调整)项目有7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有10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长乐外海J区项目有9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长乐外海K区项目有10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莆田湄洲湾外海项目有10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


【资料图】

根据竞争配置规则,经专家综合评审,长乐B区(调整)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长乐外海J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外海K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莆田湄洲湾外海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沿海加快布局风电项目

福建沿海全年7级以上大风的天数可达100多天,特别是湾外海岛、大陆突出部的尖端风力更强,南日岛、平潭岛、东山岛等都属于全国风力最强劲的海岛。 福建沿海多地海上风电产业项目建设如火如荼。

今年5月31日,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获省发改委批复。该项目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湾口外海域,场址中心距离岸线16.5千米,规划面积约38.8平方千米。建设规模为400兆瓦,并建设1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采用远程集中监控方案,陆上集控中心设置在福建三峡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内。项目总投资为53.17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5.95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项目单位为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国家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近年来,莆田市大力发展海上风电,中闽海电、龙源风电、福能风电、三川风电等多家龙头企业先后落户莆田。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市风电总装机容量248.24万千瓦,占全省33.8%;全年风电发电量60.66亿千瓦时,占全省39.94%,当年度新能源发电量占比全省第一。

今年5月,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获省发改委批复,项目单位为中能建(平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福建省海坛岛北侧海域,规划海域面积42平方千米,场址中心离岸距离20千米(离岸最近处约16千米)。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450兆瓦,并建设220千伏海上升压站、220千伏陆上集控中心、控制保护和辅助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70.7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14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近日,全球首台16兆瓦海上风电机组在平潭外海的风电场完成吊装。截至目前,实验区风电总装机量达50.23万千瓦,进入“深度全绿电”供应时代。“十四五”期间,平潭总装机容量将达187.83万千瓦。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发改处工作人员杨利朋表示,实验区高度重视风电产业链招商工作,计划大力发展海工装备产业,依托海工装备龙头企业正力海工,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新能源工程与运维、海底电缆与管线敷设、港口与航道(海岸)建设工程等服务业态,并加速推进海洋智能装备科技创新中心、岚台海上应急救援基地工程、海上风电场运维基地等一批重点支撑项目,持续拓展海上风电配套产业链条。

漳州外海浅滩是我国“十四五”期间最具大规模连片开发海上风电条件的区域。今年4月,闽南地区第一个海上风电项目——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正式开始首桩施工作业,这是风电从陆地迈向海洋的关键一步。该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400兆瓦,是全国首批量化使用16兆瓦及以上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的项目,对福建海上风电走向远洋深海乃至整个华东区域海上风电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项目计划于2024年年底实现全部风机并网发电,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超过16亿度。

多项政策措施推动风电产业发展

《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提出,拓展海上风电产业链,有序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海上风电开发,坚持以资源开发带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

今年5月,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福建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加快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有序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

去年12月,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函》,提出加快实施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积极推进闽南海上风电基地示范开发,“十四五”期间加快完成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内省管海域1030万千瓦、深远海480万千瓦海上风电配置。坚持新能源开发与电网规划协调发展,强化海上风电送出配套工程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电力等专项规划的衔接,按照统一规划、连片开发、集中送出的原则,新增布局一批500千伏、220千伏输变电站以及柔性直流输电系统陆上换流站等项目,积极协调解决新能源送出工程涉及的走廊通道问题。在用地、用海、环评、海事等方面强化统筹协调,支持海上风电项目加快前期工作。

根据福建印发的《2023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2023年,全省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电量计划约2110亿千瓦时(其中居民、农业等从市场采购电量约160亿千瓦时),除居民、农业等优先购电电量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外,其余电量全部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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